中共彭州市纪委关于开展廉洁文化创意摄影作品征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02 11:01:45 来源:彭州市纪委监察局为推进我市廉洁文化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营造崇尚廉洁的社会风尚,市纪委决定面向社会开展“廉洁文化创意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作品内容
摄影作品内容须紧扣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题,宣传党和国家反腐倡廉建设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以及省、成都市及我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果,体现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学廉思廉、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公道正派的形象或对党员干部职工勤政廉政具有引导教育警示作用的内容。
摄影作品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格调高雅,健康向上,兼顾思想性与艺术性。要做到构思创意新颖,具有鲜明的政治立场、时代特色和艺术感染力。作品内容可以艺术地展现具有“清廉、自洁”意境的自然风光、花卉(如梅、兰、竹、菊、莲等)等,也可通过展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先进典型人物或者“默默奉献、甘守清贫”的普通党员、干部职工,巧妙地示“廉”,还可自主构思“廉”的不同艺术表现形式。
二、征集作品方式
(一)时间:2015年7月1日至7月31日。
(二)报送格式:摄影作品提供数码作品(JP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800像素),注明作品标题(附上简短文字说明)、创作时间、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
(三)报送方式:各镇纪委、市级各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负责对提交的作品进行收集、预选,再报送到彭州市纪委宣教室的电子邮箱(邮箱地址:pzjwxjs1113@163.com),注明“廉洁创意摄影”专题。普通群众可将作品直接报送到市纪委宣教室电子邮箱。
三、作品运用
市纪委将对征集的优秀作品在“廉洁成都•阳光金彭”网站陆续展出,特别优秀的作品将制作成全市公益广告推广应用或举办摄影作品展、向各单位推荐作为廉洁文化建设作品。
四、相关要求
参与作品征集者要保证其作品由本人独立创作完成,且保证该作品不出现任何侵犯他人权益的情形,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作者本人承担。
参与征集的摄影作品在投稿后,其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彭州市纪委监察局享有作品的使用权。
各单位要组织动员社会团体、行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各类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此次活动,充分发挥他们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中的宣传、教育、引导作用。
联系人:胡志国,联系电话:86230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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